考牌失敗的主要原因
1. 考牌時太緊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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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汽車失去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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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跟前車太近
14. 轉彎太大及入錯線 15. 速度太快或太慢 16. 沒有讓行人 17. 黃燈變了不轉左彎 18. 駕駛錯處太多 |
"特別提醒" Reminderinder
以下几種情况: 在學車或平常駕駛時不常遇到, 但這是非常嚴重的交通違規. 特別是在考路試的時侯, 沒有遵守以下規則都是大錯不能通過. 所以大家要提高警覺, 認真反復學習以下內容, 當情況發生時能正确處理.
特別留意!
當你駛近十字路口, 見到交通燈失靈時, 有四種情況小心處理.
1, 沒有燈號.
像停電一樣: 應當四邊停牌處理.
2, 閃紅燈: 應當四邊停牌處理.
3, 閃黃燈: 減慢速度, 小心通過
4, 警員打手勢指揮: 服從警員的指揮,立即通過
當你駛近十字路口, 見到交通燈失靈時, 有四種情況小心處理.
1, 沒有燈號.
像停電一樣: 應當四邊停牌處理.
2, 閃紅燈: 應當四邊停牌處理.
3, 閃黃燈: 減慢速度, 小心通過
4, 警員打手勢指揮: 服從警員的指揮,立即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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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人行橫道 Stopping for pedestrian crossovers
人行橫道是讓行人安全橫過馬路的地方, 在接近人行橫道的指定範圍時, 留意有沒有黃色燈光閃爍。一直留意行人和使用輪椅的人是否站在两边想通過馬路。行人可以按一下按鈕,使架空黃色燈光閃爍, 行人如手指向馬路對面,提醒司機以表明他們想過馬路。司機,包括騎自行車的,必須停下並讓行人通過。直到行人完全通過后,你才可以謹慎行駛。在人行橫道30米后不得超過前車通行.
2, 學校巴士停車 Stopping for school buses
校巴: 在安大略省是一系列大小, 都是鉻黃色, 印有”school buses”字样的校巴. 當你走近一輛校巴而它是停下時, 在車頂部交替閃着紅燈, 車身側面申出停牌標誌臂時,,無論您是在校車的前面. 或后面你必須停下. 停在安全距離讓孩子下車和過馬路。如果您是從後面來車,必須停在距離至少20米处。不能走,直到校巴燈光閃爍停止, 開動后您才可安全通過. 如果你是在一条中央有安全島分隔帶道路上時,只有跟在校巴後面的車停下. 在有安全島中央分隔帶不同的方向單獨的交通行駛車輛安全情况下可通過不需停下.注:如果你不停下, 這是非法的. 是初犯者, 你可以被罰款 400元至2,000元,並獲扣6分, 如果您在5年內是第二次被定罪,刑罰是罰款 1,000元至4,000元和扣6分. 你也可以去坐牢長達 6個月. 在安大略省,校車司機和其他證人可以指告您非法通過了校巴. 所以要提高警覺.
3, 通過火車軌道 Stopping at railway crossings
當您看到黃色”X”的預告標誌, 或大紅色, 白色的'X'的標誌時, 代表前面是有鐵路口. 這時您要觀察鐵路口两邊有沒有閃爍的信號燈在閃, 在鐵路口有否鐵攔障礙攔住,並準備隨時停車. 如果有信號燈閃爍代表火車來了, 這時您應停在至少5米距離鐵路或鐵欄口, 等待,直到閃爍停止,和鐵欄障礙升起,然後安全后再才能通過, 如沒有閃爍的信號燈在閃, 在鐵路口沒有鐵攔障礙攔住, 您要減慢車速, 并左, 右仔細看一遍, 安全通過. 但不用停車. 請記住:
4, 緊急車輛接近. Reacting to an approaching emergency vehicle
在150米範圍內, 當你看到紅色和藍色燈光閃爍, 或聽到鈴聲或警報聲的緊急車輛從兩個方向接近,你必須立即打右燈減速,但冷靜地做出快速反應, 不要猛踩剎車, 或突然停死, 要盡量变向右側的路邊,並安全地停下. 查看你的後視鏡, 看著前方和兩側的車輛. 允許其他車輛也停到路邊. 等待緊急車輛通過,並留意其他交通情況. 如果沒有停車在路邊等候不遵守這些規則, 或接近緊急車輛而一經定罪, 將會扣分, 吊銷駕駛執照最多2年及罰款 400元至2,000元初犯, 5年內再犯1,000元至4,000元, 長達 6個月的監禁,或者您可能需要支付罰款或兩者兼有之.
5, 通過停在路邊的緊急救援車輛
在安大略省的公路交通法“第159條(2)(3)規定, 當您看見停在公路邊閃亮燈號的緊急車輛(警察,消防或救護)時, 要求司機謹慎放慢車速和變線到另一條車道行駛. 法律規定与緊急車輛之間留出一條車道. 如果不這樣做初犯罰款400元至2,000和扣三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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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駕駛時禁止使用手持手機
安大略省的公路交通法規定, 在駕駛時禁止使用手持手機和其他無線設備的.使用免提設備仍然被允許的.
2010年2月1日起初犯罰款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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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新手司機和所有21以下的司機,無論牌照種類,駕駛時血液中酒精含量為零.
2010年8月1日起,任何年齡的新手司機和所有21以下的司機,無論牌照種類,駕駛前不准喝酒, 血液中酒精含量為 0%. 第一次停牌30天, 第二次停牌90天, 第三次吊銷牌照及罰款$500元,停牌期間將參加GLS計劃.
2010年8月1日起,任何年齡的新手司機和所有21以下的司機,無論牌照種類,駕駛前不准喝酒, 血液中酒精含量為 0%. 第一次停牌30天, 第二次停牌90天, 第三次吊銷牌照及罰款$500元,停牌期間將參加GLS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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